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试点蓄势待发(2)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试点蓄势待发(2)
2019-06-21 09:46:56 经济参考报

“在上述基础环节完成的背景下,探索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该人士指出,示范区同时将探索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体系和政绩体系等指标,形成科学评价指标。

江苏省政府参事、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成长春表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一体化为主要路径,高质量为根本目标。他建议,试点实行“六个一”体系,即一张蓝图,纵向衔接、横向融合的规划体系;统一技术标准体系;建立数据共享公共信息平台体系;一个协调组织机构、一套审批程序和一套法规制度。

但成长春提醒,示范区选址于一市两省的交界地带,不能将其简单地视为某种联合开发区并展开大拆大建,也不能成为相关城市非核心功能的输出地。

正因为此,生态管控将成为示范区的重中之重。日前召开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八次工作会议上,一市三省联合签署《加强长三角临界地区省级以下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建设工作备忘录》;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联合签署《关于一体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事实上,虽然示范区整体方案仍未编制完成,但示范区一体化步伐已明显加速。近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内非居民相关用电业务已经逐步实现“一网受理、只跑一次、一次办成”。企事业单位办理用电业务,无论是在青浦、嘉善还是吴江,只要到就近供电营业厅专设的异地业务窗口,或通过互联网线上渠道进行申请,均可轻松实现跨省用电业务办理、增值税发票跨省换取和电费跨省解缴。

6月20日,沪苏浙皖一市三省正式签订《关于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推进司法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协议显示,一市三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将通过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实行联络员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渠道等方式开展协作。要加强立法工作协同,针对共同关切、需要协同的立法项目,配合在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法规起草、调研、论证、实施等各环节加强沟通与合作;要强化监督工作联动,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协调相关监督事项,共同加强一体化发展重点领域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开展创新工作调研,针对相关重点难点问题,作出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记者 梁倩 何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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