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分工协作体系需进一步完善(6)

我国区域分工协作体系需进一步完善(6)
2019-06-12 09:34:20 经济参考报

三是进一步促进全国各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从政府负责的社会福利的角度看,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首先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这已经成为我国政府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共识。今后,要进一步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大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降低农村居民使用基础设施和享受公共服务的成本等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由于没有规模效益,因此具有较高的建设和维护成本,另一方面小农经济的收入又相对较低,这是一对必须考虑的很大的矛盾),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并配合城乡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农村剩余人口向城镇转移,以加快实现城乡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

(四)区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压力依然较大,需要进一步落实“两山论”和绿色发展理念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