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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民资活力政策加码
新一轮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政策还在持续加码。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日前印发《2019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有明显降低;督促政府部门和国有大型企业对拖欠民营企业的款项年底前清偿一半以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投资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公共领域项目。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林致远对记者表示,政府投资范围的规范和界定,有助于确保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同时为市场主体让渡乃至创造投资机会。
地方也在密集发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政策清单。5月13日,武汉出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十三条”,包括本土民营企业新增投资同等享受招商引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支持成立新的民营金融机构;对新认定“瞪羚企业”可采取无偿资助、优先股低息贷款等扶持方式促进快速成长等。
甘肃提出,一律取消歧视性附加条件和隐性条款,对民间投资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进入资源开发、交通、市政等领域,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安徽表示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少地方还提出加快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办理进度,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深化输配电价格改革,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多措并举降低民营企业用工用能用地成本。
重点领域向民资再开放
大批量的民间投资项目库还在建立。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健全城市投融资机制。筛选具备投资回报预期的优质项目并建立吸引民间投资项目库,集中向民间资本推介。
一直以来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近期再次密集提出一系列举措,来缓解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在专家看来,新一轮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政策将会陆续出台,其中定向降准仍是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