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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税收征管 合作机制正式成立

2019-04-19 09:34:25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18日,以“加强税收合作,改善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浙江乌镇召开,宣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正式成立。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开幕式上致辞表示,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从2013年的6.5万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8.4万亿元,年均增长5.3%;今年一季度,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2万亿元,同比增长8.7%,高出同期整体外贸增速4.1个百分点。同时,5年多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4000亿元,为当地创造20多万个就业岗位。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到中国也实现了快速发展。税收数据显示,2018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投资企业中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已达1205户,资本流入的行业结构逐步优化;生产经营稳中向好,营业收入增长8.1%;投资不断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3%;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研发投入大幅增长,增幅达24.4%。

王军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税收在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推动国际经贸合作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税收领域的协调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构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税收合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

为确保合作机制落地见效,王军提出三点倡议:一是加强税收征管协调对接。积极利用好“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这一制度性安排,聚同化异、求同存异,携手把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打造成为一个充满活力、互惠共赢的有效机制。二是制定务实合作行动计划。立足于“一带一路”建设现实需求,围绕加强征管能力建设、加强税收法治、加快争端解决、提高税收确定性、通过征管数字化提升纳税遵从等,发表合作宣言,形成具体行动计划,为跨境纳税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三是搭建互学互鉴实用平台。为所有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各国(地区)税务部门、国际组织、企业、学术界等提供交流平台,不断丰富研讨、培训形式,持续开发知识产品,及时分享实践经验,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地区)税务部门共同提升征管能力和纳税服务水平,共同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据了解,合作论坛是首次由中国税务部门主导发起并主办的高级别国际税收会议,来自意大利、瑞士、法国、德国、比利时、加拿大、俄罗斯、英国、日本、哈萨克斯坦、阿联酋、科威特、尼日利亚、印度尼西亚等85个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以及16个国际组织、多家学术机构和跨国企业代表出席论坛。

论坛期间,34个国家(地区)税务部门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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