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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是改革关键(5)

2019-04-12 09:41:02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鲁全举了一个例子,是否要真正落实育儿假期,或者育儿假期是否要以家庭为单位,男性是否也应有育儿假期。他认为,这些才是完整的家庭政策,不仅要包括现金的收入补偿,还要包括重要的钱、假期、抚养假或类似的一些支持生育的行为。

此外,鲁全认为,还要考虑生育是否适合用保险这样的制度,“因为养老、医疗都是用保险制度,意味着你首先要缴费,等产生风险时再给你支付。其实在很多国家,生育都是采用津贴模式,即你不需要自己先缴费,等产生生育行为后,费用由国家分摊。与其他险种相比,生育费用不是特别多,很多国家会将这种保险福利化”。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就曾提出这样的观点,要以国家财政为支撑建立生育津贴制度,为所有生育的女性提供生育津贴,逐步取消现行的生育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使制度走向公平。在郑功成看来,目前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随着出生率的下降,生育津贴应该由全社会共同负担,覆盖所有生育女性。

完善生育保障制度

促进各项配套衔接

有舆论认为,两险合并后,生育保障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以待遇支付为例,有媒体报道称,无痛分娩应纳入生育待遇支付,以利于国家推广无痛分娩。

来自合并试点城市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的张毓芯、田先玉在2017年年底发表的文章《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后的对策建议》中提出,在待遇类型上,生育待遇跟进社会发展需要,将更多与生育相关的病症纳入,还要专门针对高血压综合征、乳腺炎等定义不太明确的并发症进行重新编制,更新病种目录库。

此外,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在决定是否生小孩的影响因素中,生育保险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影响因子,生育鼓励政策事关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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