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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稳妥”变为“稳步” 房地产税三年内落地可能性不大

2019-03-06 09:18:4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国仕英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读整篇政府工作报告,深化改革财税体制可以说是今年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而房地产税立法工作被提及在健全地方税体系中,首先意味着要继续健全财税体制、改善税收结构、丰富地方财政收入来源,其次才是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包括刺激存量资产盘活、减低房屋空置率、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

值得关注的是,与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表述相比,今年房地产税立法从“稳妥推进”变为“稳步推进”。

对此,合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可以明确的是,传闻多年的房地产税的征收基本能够确定,目前还不能确定的只是开征的时间问题。另外,将房地产税纳入到地方税种中,除了有补充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足的资金缺口意愿外,或许也暗含房地产税将逐步替代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收入过度依赖的意味。

据了解,房地产税其实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在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来看,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如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房地产市场调控与往年出现了明显质变。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从过去以‘限’为代表的短效机制向长效机制转变。”张大伟认为,从今年“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表述来看,房地产税已逐渐进入制定程序中,虽然距离其落地还需要一定时间,三年时间内落地的可能性不大,但房地产税的落地预期却在持续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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