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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理财网分析师宫曼琳表示,过去部分基金销售子公司,尤其是130余家第三方销售公司并不都是“全心全意”卖基金,有少数公司实际上是“囤积”牌照或者以代销其他类型基金为主,对公募基金涉猎得比较少。《销售办法》建立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退出机制并规定每次续展有效期为3年,有利于提高行业销售牌照使用效率,提高销售公司的优胜劣汰程度,利好那些真正把精力用在基金销售和服务上的公司。同时,《销售办法》对于单纯炒作牌照、不专营主业的公司则有较大影响。很多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在3年的续展期内若无法通过整改满足牌照续展条件,则只能退出基金代销行业。
3年续展期的“考试”难度有多大?《销售办法》规定,最近1年度基金非货基销售日均保有量低于10亿元;累计亏损超过实缴资本70%,无法正常经营等内容。广州一家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负责人告诉经济日报记者,排除货基销售日均保有量在10亿元以上,这对不少销售规模排名靠后的销售机构形成了压力。因而,部分申请牌照没做业务的公司需要认真对待,牌照价值可能缩水。这些行业常见拿着牌照“混日子”的中小销售机构,将面临3年一度的“大考”。
业内人士表示,《销售办法》规定,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将仅能通过“介绍客户”的方式销售私募股权基金。这一条款对于从事股权、创投类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可能影响较大。而新规拟明确规定个人不得办理基金销售或相关服务业务,这意味着目前实务中普遍存在的个人代销私募基金并收取介绍费等情况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