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微商兜售医院明星药属非法经营(3)

2019-02-25 09:23:57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根据药品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是销售或者转卖药品,除了获得工商登记外,还要向食药监局申请药品销售许可证。微商现在的行为其实是模糊区域,表面上打的是替患者代购,患者是消费者,他是代理人而不是经营者,但是很多时候代购一方不是先有消费者的需求再去替消费者购买药物,而是先购买好药物,等消费者下单后,再出货,后者的行为其实已经不再是代理购买的代购行为,而是自行销售赚取利润的销售行为。”张广说。

张广也提醒,微商兜售的药品来源、质量难以判断,目前市面上备受大家青睐的维生素e乳、肤乐霜等,很多都是假冒北京医院、首儿所等医院制作的虚假产品,不仅药效不佳,还可能给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损害。

帮人开药 影响理赔

“从这些微商晒出的处方不难看出,其运行背后一定有一个庞大的代开药品团队。”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很多人都不清楚,以为帮助别人代开药品都是小事,其实对自身影响非常大,有时候甚至会影响到商业医疗保险的购买和理赔。

“假设帮别人代开的仅仅是一些治疗感冒、发烧的常规药品还好,但如果是一些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药品,就会非常麻烦。保险公司在了解到这些病案资料后,就有理由怀疑消费者曾患有这些疾病。尤其是对一些想要购买或已经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人来说,一旦保险公司查到当事人有这些特殊药品的开药记录,是可以拒绝承保和理赔的。”她提醒公众,和身份证一样,医保卡也是一个特有的身份证明,只要消费者用医保卡就诊,上面就会有相应的就诊记录,因此绝对不能外借。(记者 刘欢)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