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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网络平台日渐发展壮大,发生交通事故后,共享汽车用户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也随之而来。总结涉及共享汽车交通事故导致纠纷的几个典型案例,提醒用户在使用共享汽车时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避免事故风险及法律风险。
车况检查不可少
陆先生驾驶车辆出行,被一辆共享汽车追尾。经交警认定,共享汽车驾驶人刑先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刑先生拒绝赔偿。陆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刑先生、共享汽车运营公司及保险公司赔偿其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等损失。刑先生认为事发时其驾驶的共享汽车车况不佳,刹车后制动效果不足,共享汽车经营公司对此应当承担责任。而共享汽车运营公司主张其并无过错 ,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陆先生的相应损失,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共享汽车使用人刑先生赔偿。陆先生虽辩称共享汽车存在缺陷,但并未提交相应证据,现无证据证明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共享汽车经营公司存在过错,故其不承担责任。
作为车辆所有权人的网络平台公司只有在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人在行驶前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具有检查义务。即使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而驾驶人如果未尽到上述检查义务,驾驶人仍需要对相应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在驾驶共享汽车前一定要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
【TechWeb】1月9日消息,据悉,滴滴共享汽车将于1月9日起试行免押金政策。目前运营中的杭州和宁波两地的滴滴共享汽车新用户可以免押金享用服务,原有押金用户于1月10日起可以申请退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