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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刚过,保险行业今年1月份开门红期间的处罚情况也随之出炉。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显示,1月份保险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合计被罚1852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财险领域依然是今年1月份被罚的重点。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1月份共有14家财险公司被罚,罚金合计达719万元,占比为38.82%。而寿险公司、保险中介(兼业中介+专业中介)被罚金额占比均不及财险公司。
从财险公司被罚原因来看,主要有以下几大类:一是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二是编制提供虚假资料;三是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存在不真实、不完整问题。
车险违规主要涉及两大行为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今年1月份财险公司被罚主要集中在车险领域,涉及的两大违规行为是“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与“编制提供虚假资料”。
实际上,车险违规中,上述两大违规行为通常“相辅相成”:不少被罚的险企将虚列出来的费用,返利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此,在今年1月份财险公司的处罚案例,这两大违规行为多数同时被罚。
比如,山西银保监局调查发现,某上市险企晋中支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一是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2017年12月份,该险企在“营业费用——业务宣传费”财务会计科目下列支费用10.83万元,用于向投保人发放预付费卡,涉及保单419件次、投保人419人次。二是编制提供虚假资料。2017年12月份,该公司在“营业费用——业务宣传费”财务会计科目列支和预提费用906,816.98元,用于购买预付费卡,并直接向与其有代理业务关系的销售人员发放。
再如,山西银保监局也发现,2017年3月份,另一家大型财险公司大同中支以列支技术服务费的方式购买物品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涉及金额23.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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