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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房租抵扣引发房东租客担忧,有房东直接提出不再续约(2)

2019-01-07 09:25:32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如果分项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出租不动产所得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目前,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方面,依据2005年国务院颁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税税率为12%。不过,依据2008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分项计算的话,只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两项相加已经高达14%。相关人士介绍,实际情况是不同省市对于个人出租住房会按一个较低的综合税率简易征收私房出租税。比如北京和上海,一般是按照房租的5%税率综合征收。

在私房出租税收的执行层面,各地情况也不同: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城市早已开始征收,哈尔滨市2010年6月1日才开始征收,西安市财政局则于2010年9月才表示“将做好私房出租税收的前期调研,力争尽快试点征收”。

目前,上海每年约有130万张出租居住用房代开发票。营改增后,上海还颁布了相关规定,私房出租月租金3万以下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的“新课题”:如何既不渎职又稳定预期

实际上,除租客与房东对个税抵扣是否会增加房租产生忧虑外,税务部门在此问题上也陷入尴尬处境。

相关专家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原本出台个税抵扣政策的目的在减税降费,但现在既然税务部门已经掌握了庞大的私房出租信息,不去征收就是渎职,相当于默许大家逃税,但如果依规征收,则会对市场带来较大冲击,影响减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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