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权健涉嫌传销虚假广告犯罪被查,律师称领导者最高可判25年(2)

2019-01-03 09:18:58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解瑞松表示,在对“组织、领导传销罪”量刑时,如果其组织者和领导者满足“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且还有其他犯罪行为,数罪并罚,最高有期徒刑可能会达到25年。

“虚假广告犯罪”:主管人员可能被判刑,公司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虚假广告犯罪”,解瑞松表示,其主要的行为特征就是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的规定,利用广告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做出虚假宣传,其中包括产品的性质、用途、质量、价格、疗效和售后服务等。解瑞松说:“比如它没有这个功效,然后宣传具有某个功效,类似的宣传都属于虚假宣传。”

而在对于“虚假广告犯罪”的判刑方面,张新年认为,在这起案件中,权健公司作为单位,如果存在犯罪行为应当实行两罚制。

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上述的两个罪名分别判处刑罚后,再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两个罪名实行数罪并罚。

同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十条以及《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犯罪的单位还会面临由监督检查部门处以罚款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那么,就权健公司在广告宣传的操作上来看,是否满足“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呢?

解瑞松表示,若“长期实施”,并“在较大的范围内”,例如全国或者全省经常性地进行违法虚假宣传,或者受害人较多、或受害人经过使用虚假宣传的产品导致人身损害甚至死亡,就都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以虚假广告罪追究责任。

经销商当“挡箭牌”,增加取证难度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