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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减负 部分银行调低小微贷款利率(2)

2018-12-21 09:32:4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在10月17日人民银行关于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的发布会上,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张文红提到,2018年9月,新发放的5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水平为6.25%,比上半年低0.17个百分点。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到,截至三季度末,18家主要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平均利率6.23%,较一季度下降约0.7个百分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分别降低了0.28和0.85个百分点,微众银行等互联网银行对小微企业的平均利率下降了1个百分点。

对小微支持不断增强

1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大金融支持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会议指出,力争主要商业银行四季度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比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整治不合理抽贷断贷,清理融资不必要环节和附加费用,严肃查处存贷挂钩等行为。同时采取措施做好信贷风险防范。

照此粗略推测,四季度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4.1%到4.5%左右,地方性法人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大概在5.5%到6%。

值得一提的是,11月初,郭树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前三季度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增长19.8%,预计全年“两增两控”目标能够圆满完成。其中“两增”是指,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是指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和贷款质量。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监管部门连续部署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特别是今年6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这可算作今年以来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引性文件,随后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工作全面推动。

五部门联合印发的上述文件提出,加强贷款成本和贷款投放监测考核。统筹考虑小微企业贷款“量”与“价”,充分发挥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头雁”效应,带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以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单位,加强对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监测和考核。对个别贷款利率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同类机构平均水平、下降空间较大的银行,要适当强化监管工作要求;对成立不久、目前尚处于亏损状态的村镇银行,可差别化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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