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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教育问题多:校无“照”师无“证” 学费还不退(4)

2018-12-19 09:19:28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但并未指明线上培训机构也应该受此约束。

在杨东看来,在线教育机构也属于校外培训机构,理论上也应受此约束,让家长提前预付一至三年学费的做法是违规的。

超前收取学费违规,随意支配学员的预付费用也被人诟病。在理优教育贴出的停运通知中显示,其与上海淘米网络科技公司产生民事纠纷,公司账户1000万余元被冻结,导致资金链断裂。也就是说,冻结的资金可能包含学员的学费。近年来,不少倒闭的在线教育机构,都是因为用学员预付的学费盲目扩张,或者投资失败导致无法经营。对此,不少消费者提出质疑:我们预交的学费,在线教育机构凭什么随意支配?

在杨东看来,预付学费已属于在线教育机构自身所有的财产,但其是否有权不经消费者同意将学费用于某一用途,首先要看在线教育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约定。“此外,还应遵守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民办教育机构学费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收取的学费应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及企业正常运营,不得不合理地挪作他用。”

为了避免机构本身出现问题,导致学员权益无法保障,杨东建议,在线教育机构开设专门的学费专用账户,对预收学费进行管理,并按照规定向监管部门缴存保障金,专款专用。

交钱容易退钱难 学员维权困难重重

从理优教育发出停课停运通知的那天起,消费者就走上了维权之路,但究竟该找谁维权,不少学生家长并不清楚。

“从民事层面来讲,交费的学员应该向收取了他们学费、却无法履行上课义务的培训机构、法人维权,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邱宝昌表示,如果培训机构的责任人“跑路”、找不到,就需要到相关的行政部门投诉或到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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