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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贴“违停报告单”合法吗?(2)

2018-12-19 09:16:59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对于翟先生的其他疑问,张警官解释说,断头路如果可以正常使用,社会车辆能进入通行,就属于道路范畴,出现违停的话也会进行处罚。“除了正常规划的停车泊位、停车场和有停车标识的地方,在其他地方停车就属于违法停车。有禁止停车标识的或者黄道沿区域,是严管区域,处罚会重一些。”

随后,记者咨询了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工作人员称,没有听说过西安市道路违法停车记录报告单,具体情况不太清楚。

律师观点:协警没执法权 取证或无效

据了解,2011年就有杭州市民收到过由协警开具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提醒单上也说明,对车辆不按规定停车的事实作了图像记录,并将提供给相关的交警部门进行审核,落款是交通协管员。

协警是否有权开具违法停车报告单?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说,“协警没有执法权,从翟先生的违法停车报告单上可以看到,里面提到了图像记录,相当于是取证环节。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调查取证程序合法至少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是调查取证的执法人员必须具有执法权,还有一个是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韩朝泽认为,协警在行政处罚取证过程中没有执法权,并且违法停车报告单的落款上只有协管员,没有交警,所以应属于程序违法,可能导致取证无效。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长江律师认为,协警开具报告单类似准执法行为,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依据进行执法。行政机关在执法的时候需具备执法权的工作人员进行执法,并且要两个人进行执法。而市民随手拍提供的证据,不算是执法行为,是针对违法行为的检举揭发,认定是否违法,还需要民警对证据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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