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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要求开发商合理定价,3个月内不得调高商品房销售价格(2)

2018-12-04 18:20:02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加强商品房合同注销备案管理方面,《通知》称,申请注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同时撤销网签状态,注销所涉及房源统一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销售。重新销售的商品住宅价格不得高于上次合同备案价格。

《通知》要求确保网签数据真实可靠。各地要依托青海省住房租赁与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在本辖区范围内实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网签备案制度全覆盖,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房价统计基础数据质量。已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需登录住房租赁与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二手房网签业务。

同时,五部门强调指出,要加快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协调机制,增强房地产调控效果。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并限期整改,对拒不配合且期限内拒不整改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施多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同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等临时行政管理措施,直至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整改到位。

今年9月,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决定,自2018年8月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保持青海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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