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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二手车回应广告语违规被罚1250万元:已申请行政复议

2018-12-04 09:22:06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1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瓜子二手车方面了解到,其已申请行政复议。“针对该决定瓜子二手车也深感遗憾,我们对该决定的定性存有异议。”

瓜子二手车方面在声明中表示,“成交量遥遥领先”广告用语是瓜子基于事实的客观表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瓜子成交量的审计结果,结合公开数据:2016年,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19.5万辆,高于线下最大的二手车经销商广汇汽车(9万辆,二手车业务,下同),高于线上第二名优信二手车(13万辆,2C业务,下同);2017年,瓜子二手车以48.5万台的成交量超过了全球最大的北京花乡旧机动车交易市场(45万辆)、广汇汽车(20.33万辆)及优信二手车(28.4万辆)、人人车(17.5万辆,公开报道)。2018年上半年,瓜子的成交量达33.6万辆,在中国二手乘用车市场的渗透率达到6.7%,远超广汇汽车(14.24万辆)及优信二手车(19.7万辆)。瓜子成交量持续占据领先地位。”

瓜子二手车方面表示,“广告的作用是广而告之,不能最终决定交易。二手车交易的服务链条较长,成交的关键更在于产品体验与服务承接能力的优劣。瓜子二手车没有以与事实不符的广告方式博取眼球的利益驱动,也没有以此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或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此前的11月15日,瓜子二手车所属的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宣传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责令金瓜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2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12月3日,金瓜子公司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乐视网广告交易平台网络广告发布协议》,广告费总金额为1250万元。上述广告是一个时长约15秒钟的视频广告,主要内容为“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经金瓜子公司确认,上述广告中“创办一年”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同时承诺此时间段内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8587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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