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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医疗骗保利益链:诊断是假的 病人是演的(6)

2018-12-03 11:40:38    中国新闻周刊  参与评论()人

三是在此类骗保操作中,医患双方利益一致,常结成利益共同体,“所以很难通过我们的第三方去发现他们的一些问题”。

在国家医保局成立之前,医保基金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部门和部门间互不隶属,彼此间交流不足,常出现互相推卸和扯皮的情况,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医保监管的难度。

另一方面,一些学者认为,频发的骗保事件,反映了有关职能部门对此类行为惩戒力度不够,相关不良医疗机构违法成本低。长期关注医保领域的专家李玲与廖新波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应加大对当前医保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国并未出台相应的法律对骗保行为进行约束。

直至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其中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解释》的公告,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李玲表示,《社会保险法》中的罚款规定,对骗保者而言或许不过是“毛毛雨”,倘若个人一旦被发现骗保行为就失去参保资格,可能对个人的威慑力会比较大。

廖新波则认为,要从严依法处理所有骗保行为。另外,要改变过去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的、不合理的报销制度,鼓励民众在社区看病。

另有不少学者建言,在医保基金监管与审核领域,应加强先进的信息系统建设。

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杨燕绥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表示,医保基金的人工审核方式,会造成监管上的诸多缺陷。她认为,医保基金需要下沉,但又缺乏智能监管。随着计算机程序的升级优化、诊疗路径和用药知识库等的建立,智能的审核系统将提升医保监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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