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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消费潜力活跃民营经济(2)

2018-11-21 09:30:50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当前激发社会消费潜力,要从控制家庭财务杠杆、增加可支配收入和提高产品质量入手,释放社会供给层面的创新活力。

一是坚定房住不炒,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健运行。2016年以来我国住房领域的居民加杠杆狂热,导致部分家庭负债压力倍增,消费空间明显受限。房价过快上涨所形成的财富效应被与日俱增的偿债压力所抵消,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逐步放缓。2018年10月,我国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6%,环比上月下降0.6个百分点。

二是增加家庭可支配收入,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今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明显增加了家庭可配置收入。当前需要高度重视资本市场的财产性收入。持续回调的股指,也在很大程度抑制了居民消费潜力释放。

三是要引入工匠精神,持续提升产品质量。近年来我国消费者热衷海淘的传统日用消费产品,实际上也大多原产于中国,但我国传统领域产品质量仍存在提升的巨大空间。

不难看出,激发社会消费潜力也是完成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进程。“双十一”成交屡创新高与社会消费增长波段放缓的冲突,更加反映出缓解我国社会需求与供给错位矛盾的急迫性,也再次印证其在凝聚稳定持续经济增长动力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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