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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黄有龙、赵薇等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2)

2018-11-21 09:27:4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2017 年 2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由于龙薇传媒表示是否能按期完成融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万家集团与龙薇文化拟将转让股份的数量由 18500 万股变更为 32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4%),交易金额由 30.6 亿元变更为 5.3 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发生变化。2017 年 3 月28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2017 年 4 月 1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因股份转让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万家集团和龙薇传媒签署了解除协议,决定终止股份转让事项。

龙薇传媒在本次收购前一个月成立,未审慎评估收购的可行性,未进行充分的资金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并贸然公布收购信息,筹划收购事项不审慎,且未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终止收购风险。同时,因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龙薇传媒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龙薇传媒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的筹资计划和安排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一)关于收购资金来源

龙薇传媒在 2017 年 1 月 12 日的问询函回复公告中称,30.6亿元股权转让款全部为自筹资金,含股东自有资金 6000 万元、向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银必信)借款 15 亿元和以股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借款 149,990 万元。经查明,龙薇传媒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洽谈融资金额后,双方约定上报审批最高额度为 30 亿元的融资方案,中信银行内部实际申报方案中的金额也不超过 30 亿元。龙薇传媒披露的金融机构质押融资金额与中信银行融资方案中拟向龙薇传媒提供融资 30 亿元的实际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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