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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深化重点领域混改试点,加大力度引入民营资本

2018-11-15 09:16:43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11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媒体通气会,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谈到下一步国企混改工作思路时强调,将紧密结合企业功能定位、全面结合各项试点,分类分层、统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将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完善机制强化激励,实现混改企业高质量发展,此外,国资委将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切实转换对混改企业的监管。

首先,紧密结合企业功能定位,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的要求,实现合理进退。深化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用好用足配套政策,加大力度引入民营资本。针对企业的不同层级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引导在子公司层面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统筹规划,避免企业内部层层股权多元化加大管理难度。

其次,全面结合各项试点,统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混改为契机开展综合性改革,加强改革联动,更好放大国企改革乘数效应。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联动推进相关改革,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实施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开展员工持股等,提升改革的体系性、整体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重点推进所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资本流动性,促进组织框架和运营模式不断完善。“双百行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点企业将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各类资本。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东北地区中央企业综合改革等试点中,也将统筹考虑、重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保质保量地推出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先进范例。以混改为契机,推动国有企业运用市场化机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力度“压减”和“处僵治困”,使企业轻装上阵。

第三,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引入更多非公有资本参与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提高重点领域开放力度,向非公有资本有序扩大开放的领域和范围,增加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增加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数量,选取更多重点领域企业开展混改,深度挖掘制度性经验,形成更多典型案例,有效促进以点带面。扩大试点企业规模,选取一批层级更高、规模更大的重点领域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护各类所有制的合法产权,科学依规进行资产定价。

第四,切实完善机制强化激励,实现混改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快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改革,统筹用好员工持股、上市公司持股计划、科技型企业股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举措,合理拉开内部收入分配差距。综合发挥国企规模优势和战略投资者专业优势,加强管理、业务、人才等协同互补,构建灵活高效的协同管控模式,培育壮大业务链条,使改革真正发生“化学反应”。

第五,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切实转换对混改企业的监管方式。对混改后的企业,从传统的对国有独资公司监管模式转为对多元股东公司的管理模式和治理机制。国资委将进一步以管资本为主,对混改企业大胆放权,落实混改后企业董事会的经理层成员选聘权、业绩考核权、薪酬管理权和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等权限,重点抓好事中和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提升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国有股东通过股东会行使股东职权,并通过向董事会派出董事表达股东意愿,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各治理主体按照《公司法》规定行使相应职权,进一步厘清政企边界,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更好地与市场经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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