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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混改同股同权,尊重所有产权方

2018-11-15 09:15:0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11月14日,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翁杰明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同股同权,对各类资本给予同等法律保护,尊重所有的产权方。只有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领域的相关事项,采取特殊管理股的方式来界定某一项要素,特殊情况按国际通行规则保障国有权益。

翁杰明在回应A股市场并购上市公司控股权项目大幅增加时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核心是是否真正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能否实现国企民企双赢。对股权质押的解套实际上是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现有困难。

A股市场并购上市公司控股权项目大幅增加。翁杰明透露,在并购项目中,国企并购民营上市公司项目占并购项目总量的32%,民营企业并购民营上市公司占并购项目的61%。

“混改本身是双向的,既有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有国有资本进入民营企业。上海、深圳等地的国有企业已采取相应方法,参与上市公司的改造。”翁杰明说。

近年来,国有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实施双向混合,既大胆“引进来”,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企改革,也积极“走出去”,支持帮助非公企业发展。

国资委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2017年,民营资本通过各种方式参与中央企业混改,投资金额超过1.1万亿元,省级国有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也超过5000亿元。

与此同时,国有企业积极投资入股非国有企业,其中省级国有企业投资参股非公有企业金额超过6000亿元。中央企业“压减”减少的11650户法人中,超过2000户的控股权转让给了非国有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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