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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对外源融资进行分析。一般而言,我们可将外源融资划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类,前者即不经过银行中介,而由资金的供求双方直接进行的放款融资行为,如上述的股票、债券融资;后者则是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将资金供求双方联系在一起的融资行为,如表1中的银行贷款。就间接融资而言,由表1我们看到,中美两国民营或中小企业所得到的银行贷款的比例存在巨大差距(20%对42%),似乎表明了我国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存在巨大难度。然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两国融资结构中的“其他”项也存在着巨大差距(中国的19.1%对美国的3%)。造成这一反差的根源,即在于一方面在我国现实中,民营企业从非正规金融部门(如所谓地下钱庄或民间借贷)进行的融资,并未记入正规金融活动的统计中;另一方面,占美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42%的银行贷款中,大部分来源于在其金融体系中大量存在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地方性的中小银行,这些中小银行类似于我国的非正规金融机构,但它们已纳入到了正规金融体系中。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我们将我国的非正规金融活动纳入统计中,中美两国民营或中小企业从银行渠道所得到的融资比例就不会如现有数据显示的那样差距巨大,即由20%对42%变为39.1%对42%。从这一角度而言,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不应简单地归结为银行贷款难。
我们再来看外源融资中的直接融资。正如表1所显示的,中国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即债券和股票融资之和,不到整个融资结构的1%,而美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总量占到了总体融资结构的23%;二者相差了22个百分点,可谓差距巨大。这一差距明显反映了中国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不畅。
“格兰仕是民营经济的一份子,从总书记到各级党委政府都这样关注这样重视民营经济,我感觉到这是民营经济新的春天,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更加拼命,加大投入,抓住发展的先机。这是我最大的体会
多地纷纷出实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最近一周,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政府部门和地方监管部门陆续部署和出台了新一轮的支持民营经济政策措施,其中,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成为多地政策发力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