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条条都很实在,广东“民营经济十条”新出炉

2018-11-08 09:19:54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PPP项目同等参与、进一步降气价降地价、社保标准今明两年不变、鼓励民营房地产企业转型、鼓励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广东火速出台了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

11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有关领导发布《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民营经济十条”)并回答记者提问。

针对民企面临的市场准入、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广东省制定了10个方面59个具体的政策点。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对教育、卫生、养老等领域,推动民企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民企和其他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鼓励民营房地产企业进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法慎重对涉嫌违法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三审合一”(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

降低民企成本方面,2018年底前天然气输气价格每立方降低0.15至0.2元;社保的缴交标准今年和明年不变;支持民营企业利用“三旧”改造等政策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鼓励银行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和信用担保机制;鼓励各地推进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

完善公共服务方面,建立各级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建设一批检验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平台;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民营骨干企业承担国家及省、市重大和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创新的力度;建立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与企业家面对面协商机制,推广企业首席服务官制度;将履约、守诺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