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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博会期间上海酒店、网约车及6区停车场实行临时价格干预(2)

2018-10-22 15:50:25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2.2017年12月1日以后新开业的酒店旅馆,应当参照同等地段、同等档次酒店旅馆客房价格水平,确定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各类客房最高销售价格,并向所在区旅游主管部门申报。其中,2017年12月1日至本通告施行前新开业的酒店旅馆,应当在本通告开始施行后10个工作日内申报;本通告开始施行后新开业的酒店旅馆,应当在开业前10个工作日内申报。区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酒店旅馆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价格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抄送区市场监管部门。酒店旅馆销售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各类客房的实际交易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交易渠道),不得高于相关部门核准的价格。

(二)网约出租汽车运价

1.本通告施行前已在沪运营的网约出租汽车平台,其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各类车型运价(包括各运价组成部分的价格),不得高于通告施行前一日该平台实际执行运价(包括各运价组成部分的价格),同时,不得新增其它收费项目。各平台经营者应当在通告开始施行后10个工作日内,将通告施行前一日本平台运价表及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拟实行的运价表,报送市价格主管部门。

2.本通告开始施行后在沪新投入运营的网约出租汽车平台,其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各类车型运价(包括各运价组成部分的价格),不得高于通告施行前已在沪运营网约出租汽车平合在通告施行前一日相同或相似车型的最高运价(包括各运价组成部分的价格)。各平台经营者应当在投入运营前10个工作日,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本平台拟实行的运价表报送市价格主管部门。

(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价格

1.本通告施行前,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周边6个区已对外经营的公共停车场(库)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本通告施行前经营者办理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备案时报送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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