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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要求当代东方说明,当代东方子公司盟将威与中视传媒围绕《赵氏孤儿案》的纠纷事项是否属实;盟将威出让《大军师司马懿》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的情况是否属实。并要求当代东方说明因投资两部作品历年确认收入的情况。
具体来看,在关注函中主要涉及两篇媒体报道,分别为《吴秀波主演电视剧背后的离奇仲裁案:当代东方VS中视传媒》《吴秀波公司法人涉嫌私刻公章〈大军师司马懿〉收益悬疑波及多家上市公司》。
公告显示,第一篇报道在文内指出,中视传媒多次发函催告当代东方子公司盟将威公司履行此前就《赵氏孤儿》发行签订的协议项下的合同义务,并履行承诺,但盟将威却向中视传媒发函表示不再履行协议,且拒绝就合同履行事宜沟通,以其行为明确表明不再履行合同义务。中视传媒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深交所要求当代东方核实并说明,上述中视传媒与盟将威公司纠纷事项是否属实,如是,说明你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其次请说明公司2018年半年报财务报表附注“应付账款”中应付中视传媒842.39万元款项是否与上述纠纷事项有关;最后要求当代东方说明因投资《赵氏孤儿案》历年确认收入的情况,并提供相关协议等证明材料。
而第二篇报道称,《大军师司马懿》最初由“江苏投资方”、盟将威公司联合投资,双方各占50%投资份额,随后,盟将威公司将其所有的投资份额转让予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二公司”),盟将威公司在《大军师司马懿》项目上的收益权亦相应转移给不二公司。
深交所要求当代东方说明,盟将威公司与不二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并将《大军师司马懿》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的情况是否属实;“盟将威公司将《大军师司马懿》项目收益权亦转移给不二公司后,盟将威公司仅享有江苏卫视播放该剧的发行收入,不再享有网络的发行收入,而该部剧的发行收入高达近10亿元,主要收入来自网络发行款”情况是否属实;以及因投资《大军师司马懿》历年确认收入的情况。
深交所要求当代东方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事项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2018年10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美年健康(002044)在被离职员工爆料“用冒牌医生”之后,也引发了监管机构的关注。 7月30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美年健康下发关注函,要求该公司说明是否存在无证、持错证或持过期证上岗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