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赴美上市的中概股普遍存在双重股权架构情况。据Wind统计,2010年以来,赴美上市中概股(含已退市)共162只,其中48只采用了双重股权架构模式,占比为29.6%。其中41家双重股权的中概股目前仍在美股市场挂牌。大多数双重股权架构企业处于互联网、教育和消费信贷行业,互联网企业有31家之多,占比高达75%。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全国股转系统曾试图在新三板市场推进双重股权架构试点。彭海认为,此次《意见》明确推进完善法律范围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治理结构,意味着将在整个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治理结构。
除了要求完善法律法规推进双重股权架构以外,《意见》对于支持创新企业的描述也是一大亮点:支持发展潜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
目前,证监会正在提高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适应性和创新性,正全面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引导社会资金向优质企业聚集,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17年以来,A股市场共有425家高新技术企业实现IPO,占新上市企业的83%,融资2473亿元,占比74%,覆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
“今年3月份以来,监管层已经明确了资本市场全面拥抱新经济的政策方向,这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客观需要。”一位来自华南的券商研究所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计未来几年都将延续这样的政策预期,一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将为更多创新企业发展以及登陆资本市场铺路,另一方面,结合IPO“堰塞湖”逐步消退的客观有利条件,未来两、三年优质创新企业将迎来不可多得的上市“窗口期”。(本报记者 左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