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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乡市场共同发展,区域结构不断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增多必然带动衣食住行等多方面消费需求增加和消费升级,对消费的快速增长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在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和消费环境持续优化等多因素带动下,城镇消费品市场保持较快增长。2017年,我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14290亿元,是1978年的420倍,年均增长16.8%,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48%逐年提高至2017年85.8%。另一方面,为解决我国消费品市场发展进程中城乡不平衡等问题,国家在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消费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等多方面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增强了农民的购买能力和消费意愿。同时,城乡统筹、以工补农、以城促乡等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的出台,使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特别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流通状况,为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近年来,在农村地区交通、物流、通信等消费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的同时,电子商务不断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覆盖,促进农村居民消费潜力持续释放。2017年,我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1972亿元,是1978年的64倍,年均增长11.3%。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明显加快,乡村市场占比逐年提高。2013-2017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2.9%,年均增速比城镇消费品零售额高1.8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2012年13.2%提升至2017年14.2%,占比提升1个百分点。
在城乡结构不断改善的同时,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向总体均衡转变。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等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不同地区之间的消费品市场发展速度和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区域市场呈现出均衡、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带动了我国部分地区的消费增长。2017年,我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187570亿元、77475亿元、68099亿元和30762亿元,分别是1978年的339倍、208倍、177倍和143倍,年均分别增长16.1%、14.7%、14.2%和13.6%。从各区域占比情况看,呈现出东部地区先行发展、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后期跟进的态势。东部地区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36.3%逐年提升,至“十五”末期的2005年达到最大值54.3%,从“十一五”时期开始逐年回落,至2017年为51.5%。与之相应,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分别由1978年的11.9、11.1和22.1个百分点,扩大至2005年的34.9、37.3和45.2个百分点,而到2017年分别缩小至30.2、32.8和43个百分点,消费品市场向地区间总体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