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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部门打击“租房贷” 专家:中介私自将租赁变为贷款属欺诈

2018-08-31 17:26:04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8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开通了12345打击“黑中介”投诉举报热线。举报投诉热线开通第一天,共接到投诉举报52条,其中就包括“强制贷款付租金”问题。

尹振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实际操作中,住房租赁企业或者强制将租金变成贷款,或者偷偷将租金变成贷款,导致租户在被迫或者不知道的情况下向金融机构分期还款,这其实是一种欺诈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严惩。

尹振涛认为,对“租房贷”也不能全部否定,作为一种分期业务,如果租房人明确知道租金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解决,也是符合商业逻辑的,这时候需要做的是考虑利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期还款是否符合租户实际情况等。

尹振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如果住房租赁企业通过欺诈或者强制方式让租户签订“租房贷”协议,一方面需要给租户一个合理的退出方式,同时对住房租赁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惩,让其承担相应的责任,提高其违法成本。

将“租房贷”纳入金融监管

据了解,针对住房租赁企业违规使用“租房贷”,北京市住建委目前正联合北京市银监局、金融局、税务局等部门调查取证,严查这些中介机构的资金来源和流向,一旦查实,将从重处罚,联合惩戒。

郭田勇说:“现在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保证经济平稳增长,有必要对一些机构过于冒进的行为进行纠正。”

在尹振涛看来,对于资本进入住房租赁市场,尤其是资本不计成本这种方式,监管部门需要密切关注资金途径、银行贷款方式等,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也不需要直接禁止风险投资的进入,毕竟在依法监管框架下,经过冷静期之后,资本会逐渐退出。

尹振涛还建议,对于租房分期业务,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下,可以允许金融机构依法经营,同时对这项业务加强监管,包括业务流程、利率标准等;同时明确规定相关企业的告知义务,告知租户清晰的法律后果,让租户决定是否选择。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高杰英认为,从市场的角度来说,如果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通过资本市场运作贷款或者融资,是应该被允许的,但从市场监管的角度来说,针对某些领域的创新,监管应该及时跟上。加强监管,主要是针对于现在的这些模式、运营的规范性,要使得这个市场的运行在可控的范围内。(记者 陈磊 制图/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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