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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今年上半年偿债能力下降,平安人寿将成二股东

2018-08-29 10:01:03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今年上半年,华夏幸福最为人所关注的事件之一,是引入平安系为第二大股东。目前,华夏幸福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尚未完成,该公司前十大股东尚未发生变动。值得一提的是,最终成为华夏幸福第二大股东的将是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偿债能力下降,平安人寿将成二股东

半年报显示,华夏幸福上半年货币资金425.89亿元,大于公司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275.65亿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78.18亿元,其中第二季度为17.85亿元,现金流有所改善。

在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中,截至6月30日,华夏幸福资产负债率为82.1%,比2017年末的81.10%小幅上升。利息保障倍数从2017年末的3.59降至3.02。

反映企业利息支付能力的利息保障倍数,又称已获利息倍数,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所获得的息税前利润与利息费用的比率,倍数越大,说明企业支付利息费用的能力越强。

此前,业内普遍认为,平安系成为华夏幸福第二大股东后,将有助于华夏幸福改善资金情况。

今年7月10日,华夏幸福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华夏控股)、平安资管及华夏幸福实际控制人王文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夏控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平安资管转让5.82亿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70%。

8月10日,华夏幸福公告, 华夏控股、平安资管、王文学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华夏控股将《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过户至实际受让方即平安人寿的股票账户。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标的股份过户至平安人寿股票账户后,平安人寿将成为公司股东。

公告称,鉴于平安资管作为平安人寿相关保险资产的投资管理人,平安资管基于其与平安人寿的委托管理关系而签署上述《股份转让协议》,且受让标的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平安资管受托管理的平安人寿的保险资金,标的股份的实际受让方为平安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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