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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企混改启动 涉及11家省属国企

2018-08-23 15:30:01    证券时报网  参与评论()人

根据项目表,投资集团下属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实施混改,要求合作方有煤炭运力,煤种、煤质要符合发电生产经营需要。河南豫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德盛昌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实施混改。而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拟通过入股新建、并购重组、增资扩建等方式实施混改。

此番河南省推出的21大混改项目中,有15项计划将以增资扩股方式实现。通过增资扩股,企业与社会资本“联姻”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股东与老股东共同认购,从而提升企业经济实力,增加有利的业务收益或减轻负债。

对于合作条件,本次混改项目中也多有要求。如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旗下高新企业股权投资及创投基金管理企业,及要求合作方为行业龙头、上市公司或地市投资平台。河南能化旗下黔西县黔希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也要求合作方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且具有先进煤化工技术和管理经验,货币方式出资。

银鸽地产

遭河南能化转让

2011年,银鸽投资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银鸽集团”)100%股权,由漯河市财政局无偿划转给当时名为河南煤化集团的河南能化。此后,2016年通过拍卖,银鸽集团又迎来新主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鳌迎投资”),彻底脱离国字背景。

河南能化接手银鸽之初,曾立下“十二五”期间,力争将其打造成资产和销售均超过百亿企业的愿景。但优质资产注入的承诺一直未能践行,银鸽投资也一直挣扎在亏损和保壳路上。

根据银鸽投资此前公告,银鸽集团股权受让方须承诺在标的企业股权交割之日起三个月内,偿还河南能化及其关联方对标的企业(含下属单位)提供的借款;并且,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对标的企业(含下属单位)现有的金融机构负债和河南能源集团及其关联方对标的企业(含下属单位)提供的担保、借款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在上述所有借款清偿完毕之前对上述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至所有借款及关联方借款、担保项下借款清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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