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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楼市调控再升级:商品住房限购区域扩大为全市行政区域

2018-08-07 09:06:5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8月6日,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商品住房限购区域扩大为全市行政区域。

《通知》指出,扩大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商品住房限购区域扩大为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具体限购政策继续执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62号)。

今年4月17日,沈阳楼市调控升级,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防止局部区域房价过快上涨,对沈河区、和平区、浑南区(三环内)3个区域实行限购政策。同时,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售范围由“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扩展至“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内”。

上述调控文件中提到,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住房的,可在限购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沈阳房价上涨速度较快,6月新建住宅环比上涨1.4%,二手房环比上涨1.4%,均属于房价涨幅较快城市行列,调控是为了继续抑制房价上涨,所以把之前的限购政策继续升级。

张大伟称,沈阳在最近一年已有多次调控,发布过包括2017年8月8日及2018年4月17日调控,但市场依然上涨明显,所以政策继续打补丁,在之前三环内限购的基础上升级。

关键词:沈阳楼市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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