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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快递,请签收!”坐在格子间里的小“白领”,拆开快递小哥送来昨天网上下单的商品,相信会很开心。然而,负责收发辽宁省大连市世贸大厦快递的快递小哥并不开心,近日,不少快递小哥向媒体抱怨,这座60层楼高的写字楼每天收发件很多,但是要向大厦物业缴纳每月100元的“电梯费”才可以使用电梯,否则只能爬楼梯。该大厦有业主表示,快递小哥使用电梯频率过高,造成电梯使用紧张,并且每月100元电梯费也不多。对此,物业解释称:“快递公司是挣钱单位,却免费使用电梯,凭啥我掏电费你挣钱?”那么,该大厦物业是否应该向快递小哥收电梯费?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快递小哥用了谁的电梯?
不论是住宅楼还是写字楼,业主在买房的时候,电梯井都会算作公摊面积,那么电梯井里的电梯产权也归业主吗?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北京化工大学副教授岳业鹏表示,电梯是保障业主正常上下楼的配套设施,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公用设施,其产权是依附于建筑的,归全体业主共有。
从电梯的制造安装到运行、维修养护过程看:电梯制造厂首先制造并安装了质量合格的电梯,开发商购买电梯并安装,业主们通过房屋买卖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形式获得了电梯所有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获得了电梯日常运行维修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虽然电梯这类公用设施通常是由业主委托物业进行管理的,但由于物业并不对电梯具有产权,故物业不可以“越俎代庖”。岳业鹏指出,对于该共有设施的管理使用方法,应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管理规约或者决议等方式作出决定,物业无权单方设定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