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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再出房产新政,本地自住人群可优先选房

2018-07-17 09:08:06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7月12日,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发布《关于本地自住人群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指出满足条件购房者可优先选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房源范围、销售方式、监督管理等做出规定。

按照《办法》,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优先选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一)宁波杭州湾新区户籍;(二)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缴纳社保连续满六个月;(三)派遣到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作的中高级人才;(需满足在派遣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提供劳动合同、派遣证明和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房源范围主要是指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户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内(含)的准售房源。

《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切实保证销售行为公开、公平、公正,并维持销售秩序、确保安全稳定,根据意向购房家庭缴纳认筹金时间的先后顺序采用公开选房的方式一次性公开销售该类房源。

与此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意向购房家庭缴纳认筹金时间的先后顺序,有序组织意向购房家庭优先选房。优先选房后,剩余房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预售方案,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在业内人士看来,宁波此次杭州湾新区的优购政策,和全国其他城市的优购政策类似,如此前的长沙等,都属于限购和摇号政策下的一个补充政策。此次优先认购房源的资格认定上,很显然强调了三个群体,即本地户籍、有社保缴纳的稳定工作者、中高级人才等。所以这和限购的区别在于,限购强调了“谁不能买”,而优购强调了“谁优先买”,是一种转堵为疏的政策思路。

以下为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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