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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也不是比亚迪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比亚迪从未授权上述人员以比亚迪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
2,比亚迪及子公司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印章并未出借给李娟或遗失,李娟以比亚迪及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所用印章系伪造。
3,李娟冒用比亚迪员工身份、使用伪造印章对外签署合同,已涉嫌犯罪,比亚迪已就上述事项向警方报案,警方已介入调查,目前李娟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4,李娟的上述行为损害了相关方的利益,也给比亚迪的声誉带来较大伤害。比亚迪作为受害方,将与各方一起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前的7月12日午间,总部位于深圳的电动车制造商比亚迪),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称,李娟等人在上海浦东世纪大道国金二期租赁办公场所,使用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声称是比亚迪派出机构,同时李娟冒用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的身份,伪造比亚迪多枚印章,以比亚迪名义,与多家单位及机构展开广告宣传类合作。
比亚迪在声明中强调,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高管身份,用伪造的比亚迪印章与任何单位或机构签署的合同,比亚迪均不知情,也与比亚迪无关。
这在汽车广告圈引发极大关注。
因为在过去3年中,有多家广告公司跟李娟方面合作,从事比亚迪的品牌推广活动,而其中,大部分广告商尚未拿到相应的业务款项。
7月12日晚间,上海竞智广告有限公司发布一篇名为《人BY脸,天下无D》的文章称,比亚迪声明中认定的合同诈骗行为长达三年,涉及至少25家广告供应商,累计金额高达11亿元。竞智广告列举多份证据称,比亚迪对于李娟所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不可能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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