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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3000却要还18500元,检察官揭露套路贷诈骗真相

2018-07-16 09:07:5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宁波7月15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暑假期间,一些大学生、高中生可能会勤工俭学、创业,还有的想旅游、购买自己心仪已久的物品,手里资金不够,又不想向父母开口、伸手,于是想到网络贷款。但是事实没有同学们想的那么简单!7月12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揭露了通过“校园贷”“套路贷”诈骗的真相。

去年11月,高中生小林想参加艺考,身上的钱不够,便通过在朋友圈代发办理贷款广告的小竺,找到一家负责人姓谢的贷款公司,公司有两个工作人员,一个姓杨,一个姓范。小林希望帮自己贷3000至5000元款。

海曙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娟告诉记者,事实上,谢某、杨某和范某三人根本不会办理贷款业务。谢某让杨某、范某带小林找到范某做贷款的朋友张某,并叮嘱二人利用小林的身份信息、贷款资质,“能贷多少就贷多少”,钱直接打到谢某自己的账户!

张某拿着小林的身份证和手机进行操作,根据小林的资质,几家网络平台共批下18500元的贷款,由于系统延时,15500元钱先到了小林的账户。张某立即将这笔钱转到自己账户,同时删除了小林手机里的有关贷款、转账等所有信息。最终,这笔钱转到主谋谢某名下,被几人瓜分。期间,杨某和范某不断分散小林的注意力,不让她发现,之后告诉小林,因为资质不够,暂时没有贷到款。小林没想到,之后会经历备受折磨的一个多月。

张娟说,小林所经受的,一是对方跟她说没贷到款的失落;二是延迟贷款3000元现金到其本人账户以后的惊喜;三是一个月之后要还款18500元的本金和利息的惊吓;四是找谢某、杨某、范某要钱之后的被恐吓。

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王英告诉记者,被告人首先是引诱被害人做他的性伴侣,过完一个冬天,后来又威胁她,如果不做他的性伴侣,就要杀死她和她的家人,把她借钱不还的事情贴满小区,被害人在跟被告人纠缠了一个多月,身心俱疲,无奈之下才报警。

关键词: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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