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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加强备付金管理,分步实施集中存管,是加强金融乱象整治的重要措施。
政策调整循序渐进,充分考虑对支付机构流动性等影响
事实上,此次新规发布并不是央行首次出手应对客户备付金。
早在2013年6月,央行便发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要求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的50%以上集中存放在备付金存管银行。2017年1月,央行要求支付机构将备付金交存至央行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比例为平均20%左右。2017年12月,央行决定2018年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由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此次又进一步明确,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
“透过这一系列措施可以发现,政策调整过程充分考虑了对支付机构流动性等因素的影响,充分考虑了支付机构的承受能力,在循序渐进的过程中逐步实现对备付金的100%集中存管。”董希淼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要求,除跨境人民币备付金账户、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预付卡备付金账户和外汇备付金账户外,支付机构应于2019 年1月14日前注销在商业银行的其余备付金账户。
通知还要求,支付机构应根据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或网联清算有限公司的业务对接情况,于2019年1月14日前在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并于开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原委托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的“备付金交存专户”销户。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的资金划转应当通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或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办理。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表示,要求支付机构应通过银联或网联划转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中的资金,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整个过程更加安全、有效、便捷。此次新规将从根本上解决支付机构存在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牟取私利的乱象,使得此前一直开展的互联网支付风险专项整治有了新的关键性进展,也是进一步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尤其是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
2017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通知显示,2018年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将由现行的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