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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但凡推出租赁住房的12个试点城市,共有产权房也作为配套政策跟进。”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道。
对于房价的影响,张波称,共有产权住房,对于落实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支持合理购房需求有着立竿见影的效果。共有产权房的确会在一定层面上对刚需购房者决策形成影响,并分化一部分的商品房购房需求,对于稳定房价将起到一定作用。
“共有产权房对市场有没有影响还是要看它对商品房的替代性,当前,共有产权房相对而言位置较偏,配套并不是很完善,但是佛山的政策不同于北京此前出台政策,佛山规定,购买5年后可上市出售,因此,对于刚需客户而言,有一定的吸引力。”李宇嘉说。
2017年7月,北京楼市提出将自住房改成共有产权房,北京个人产权占比达70%,价格比附近同类商品房低了一半,但是无法回购剩余的产权,回到市场公开流通。这也让北京此前推出的一批房源出现弃购的现象。
广东省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后续部分人口密集城市均会探索共有产权住房,但是增值收益部分如何规定以及政府以什么价格回购、在后续上市交易中是否有所设限等均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按照佛山最新的规定,符合上市条件的,允许承购人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享有优先购买权。承购人增购、上市出售或政府回购的价格,应随行就市,按同时期、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由代持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信誉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参考届时房源项目相邻地段、相近品质商品住房价格等因素或参照地税系统中房产征税价格评估确定,报区发改、住建、国土、规划、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批准。上市交易的,在补交相关优惠政策所减免的税费后,所得价款增值部分收益按一定比例交回房屋所属政府,余额以承购人与政府的产权份额为依据公平分割。上市交易增值部分收益交回政府的比例,由各区根据本区情况自行确定。承购人增购产权份额或共有产权住房上市交易时,政府所取得的收入应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