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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蓝领公寓来了:不问户籍,每间最多住8人

2018-06-15 14:15:00      参与评论()人

第十条 改建的集体宿舍不应设置燃气厨房。

第十一条 当集体宿舍层数不大于3层,每一层面积不大于200㎡,且第二、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第十二条 单元式集体宿舍公共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其他宿舍走道净宽度,当单面布置居住房间时不应小于1.60m,当双面布置居住房间时不应小于2.20m。

第十三条 多层建筑中,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当封闭楼梯间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第十四条 集体宿舍房间的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第十五条 集体宿舍直通疏散走道的居住房间疏散门,当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时,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25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9m。

第十六条 集体宿舍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当建筑体积大于5000m3时,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第十七条 集体宿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任一层建筑面积小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小于3000㎡的职工集体宿舍可采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直接利用室内水管网,不设报警阀组。

第十八条 集体宿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任一层建筑面积小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小于3000㎡的职工集体宿舍可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并具备无线通讯功能,保证探测器报警后信号即时反馈至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十九条 集体宿舍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及建筑面积大于100㎡的房间应设置排烟设施。

关键词: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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