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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再推便利企业注册举措,允许企业名称冠“海南自贸区”

2018-06-13 09:17:56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海口6月12日消息,记者12日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为服务海南自贸区建设,该局推出7条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包括增加名称表述、服务总部经济、简化身份证明、试行住所申报、简化集团登记、免交核转证明、拓展信息服务等内容。

其中,增加名称表述举措规定,申请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企业名称时,除允许冠以“海南”“海南省”行政区划外,增加允许冠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区”的区域表述字样。

据介绍,这些改革举措主要针对当前海南自贸区企业登记注册在外资准入、住所登记、集团登记、总部经济发展等方面材料冗余的情况提出,通过简化注册登记手续,拓宽企业信息归集面,使开办企业更加高效便捷,政府服务更加智能精准,为国内外企业落户海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服务总部经济方面,新举措提出在海南设立企业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成本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的,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体现功能性特点的字样,在经营范围中使用体现业务特点的表述。

(原题为《海南再推便利企业注册举措 允许企业名称冠“海南自贸区”》)

关键词:海南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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