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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两类非标意见有所增加。2017年沪市财务报告中,有6家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10家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相比去年的5家和7家均有所增加。同时,有19家公司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去年则为13家。这两类非标意见的增加,体现了证监会近年来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管成效,中介机构的“看门人”意识有所增强,会计师对于审计意见的出具日趋谨慎,不再对以往的“顽疾”讳莫如深。从事务所出具的非标意见来看,这些公司普遍存在业绩真实性存疑、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市场反响强烈的重大问题。例如,关键会计科目可能涉及虚假记载或不当会计处理、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混乱、以及由于内控失效、资金链断裂、资产冻结、大量涉诉、财务状况恶化等引发的持续经营风险等。这些问题往往导致公司披露的财务报表缺乏可信度和客观性,中小投资者利益受到极大损害。目前,上证所已对此深查细究,区分问题的不同性质,督促公司切实整改。
四是个别公司业绩真实性存疑。业绩真实性是关乎公司年报质量的核心要素。今年审核关注到,仍有个别公司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虚增销售收入、利用会计处理和职业判断空间肆意调节利润、滥用资产置换等并购重组手段粉饰财务报表。从动机原因来看,这些公司多出于避免被*ST、完成业绩承诺或达到考核目标等不同原因,蓄意掩盖其真实业绩情况。比如,某电气企业的EPC项目核算,常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2016年和2017年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未发生重大变化,但确认利润相差迥异,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在2017年下半年集中确认收入和利润,实现全年业绩扭亏,涉嫌逃避“披星戴帽”。对于这些情况,交易所已要求公司和中介机构认真核查,如实披露业绩情况。
五是有些公司存在内、外部治理隐患。年报审核发现,有些公司陷入经营困难或者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其根本原因在于内、外部治理失序。例如,有的公司董事会存在重大纷争,无法形成对年度报告的有效决议,导致年报未能及时对外披露;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股优势,采用各类手段非法占用公司资金,主导公司为其提供违规担保,严重侵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对于这类公司的治理失序状态,上证所在日常监管中已经持续关注,要求公司董监高勤勉尽责,督促公司控股股、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切实纠正不当行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问题严重的,已上报证监会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