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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被要求在“承诺书”上填写身份证号并签名。这样一份“承诺书”让她非常不满,她随后告知无印良品,可以把赠送的风扇拿走,也可以把她买的商品拿走。她感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拒绝签署这样的“承诺书”。
对此,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无印良品官网客服电话。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被监管部门检出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商品标注的名称不符合中国规定,并不涉及虚假宣传。
关于“承诺书”,无印良品方面表示,由于其他消费者只能退货退款,但对于徐女士不仅没有要求退货,还额外赠送了风扇,所以要求她签署“承诺书”。
徐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无印良品的忠实消费者,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又如此对待消费者的无印良品感到非常失望。
无印良品的商品标称与实际材料不符的情况算是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吗?消费者徐女士提出的退一赔三的诉求应该得到支持吗?
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胡晓认为徐女士的要求完全没有问题。“这个结果是市场监管方监督调查时发现的。而且,无印良品也在召回这些商品。在消费者的角度确实可以理解为虚假宣传。对于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徐女士根据消法要求商家退一赔三没有问题。”
在对徐女士作出赔偿后,无印良品要求徐女士签署“承诺书”合理吗?是否侵犯了徐女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应该如何应对商家发来的“保密协议”?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表示:“这份承诺书实际上更像‘封口费’。调解的前提是双方自愿、合法。这样一份承诺书实际上已经剥夺和限制了消费者权益,双方并不处于公平的地位。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建议消费者签收,因为一旦签收势必对消费者将来的维权或者对整个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原标题:无印良品陷今年第三次质量风波 计划召回部分笔记本和不锈钢尺每经记者张潇尹每经编辑梁枭4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告显示,日前,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向其提交了召回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