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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快递保价3万元物品被损坏 消费者申请理赔难(3)

2018-09-20 09:39:2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昨晚,孙先生联系记者说,德邦快递的一位工作人员联系了他,对方解释说因为部门人员变动较大,没有及时处理问题,并道歉说这是工作人员的失职,表示会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孙先生快递的保价物品损坏,申请理赔却遭拒绝,接下来该怎么维权?

对此,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介绍,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同时,《条例》特别强调,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另外,《条例》也明确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建议,消费者要保留好购买大件物品的发票,证明其品牌、型号、内容和价值。同时要留存快递和清单,最好在交寄之前对所交寄的快递物品拍照,进行证据留存,如果收货时发现快递物品出现损坏或短少,要留存证据加以固定,证明快递公司要承担相关责任。如果双方争议非常大,而快递物品本身价值又十分高昂,迫不得已提高成本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请求公证来保全收货时物品的现状。消费者亦可选择投保财产损失保险,快件一旦发生损害,保险公司直接对客户进行赔偿,之后保险公司取得代位追偿权,可向有责任的快递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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