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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吃出头发获赔千元 法官:追责是消费者的权利

2018-09-04 17:13:1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宁波小伙饭店就餐吃出头发获赔千元 法官:追责是消费者的权利

央广网宁波9月4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993年的春晚,中国男足首位外教施拉普纳“参与”了冯巩和牛群表演的相声《拍卖》。相声里,施拉普纳的一根白头发被炒到了五万元,冯巩惊呼:“施大爷头上长的不是头发啊,是满脑袋金条啊!”

一根头发五万元当然是为了喜剧效果,但是一根头发一千多元,却有很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人们都有启发。近日,一消费维权案例被网友们称作是“教科书”般的维权:一个90后小伙子在饭馆吃面时,发现面里有一根头发,这根头发让饭馆付出了1016元的赔偿的代价。

其实何止头发,在外吃饭吃出更夸张甚至更恶心的东西,很多人恐怕也并非没经历过,但往往是换一盘就算了,顶多免单。那么这个小伙子到底是做了一套怎样“教科书”般的维权操作,最终获赔千元?遇到类似事件,人们能不能参考他的做法?

近日,有网民发布了一篇帖子,讲述自己因为在牛肉面里吃到了一根头发而将餐馆告上法庭,并最终获赔的经过。

据了解,7月初,当事人在宁波某餐厅点了一碗白切牛肉面和一个卤蛋,共计16元。而最终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获赔1000元以及当天就餐费用16元,共计1016元。不少网民称这是“教科书”般的维权。

当事人在接受“北京时间”采访时称,当时餐馆服务员没有积极处理解决,态度也不太好。他说:“服务员一过来很随意的感觉,就说有头发很正常,给换一碗。我说就这么简单吗?服务员一脸不耐烦的样子,说‘你还想怎么样’,可能把我当作敲诈讹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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