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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仓案中案:中金公司原投资经理刑满释放4年后再获缓刑

2018-06-22 09:41:40      参与评论()人

好处费251万元

张超通过上述方法赚钱后,先后多次以投资报酬、年终分红、借款的名义给予杨丙卿好处费共计251万余元。2011年11月,证监会找杨丙卿谈话后,其还给张超260万元左右。

而且,据一名证人在张超案中称,杨丙卿2011年从中金公司离职后,一度还到上海紫石投资上过班。

2017年12月25日杨丙卿也投案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杨丙卿案件审理期间,杨丙卿退缴100万元,张超退缴254万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杨丙卿作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违反规定,与他人通谋,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本单位拟交易股票情况等未公开信息透露给他人,明示或暗示他人利用这些未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获取非法利益,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杨丙卿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老鼠仓案中案

这已经是杨丙卿第二次栽倒在内幕交易案中了。

同样是在2009年-2011年,担任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时,负责管理4个银行共5个企业年金理财账户的投资期间,利用其掌握的某公司年金账户组拟投资深天马A、广州浪奇、万家乐等股票信息,以“陈笑蕊”名义开立并实际控制个人证券账户,违反规定多次指令邢某、向某二人为其操作或自己亲自操作进行股票交易,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2012年5月4日,杨丙卿被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一分局刑事拘留,6月9日被市检二分院批准逮捕。

2013年,杨丙卿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222万余元,追缴其违法所得222万余元予以没收。

2014年5月3日,杨丙卿刑满释放。

在上述案件中,尚未提及杨丙卿向张超泄露内幕信息等相关案情。直到时隔4年之后,这起“老鼠仓”案中案的判决,再度引发外界关注。

老鼠仓案中案:中金公司原投资经理刑满释放4年后再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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