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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重磅 | 证监会2万字“穿透”小米,CDR首次反馈直指“估值合理性”

2018-06-15 09:14:24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小米上市失败赎回优先股,还是上市成功完成股份转换,都对小米的估值提出了潜在要求。

因为双方约定,如果不能实现“合格上市”,投资成本加年复利8%加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股息,或者赎回时点市场公允价值,价格孰高者为准;如果能够“合格上市”,也要求“公司上市时估值达到一定水平”。

证监会14日提出,小米需要在补充披露每轮优先股融资额、估值、优先股融资总额,实现“合格上市”的依据,并提供公司章程和优先股协议中关于实现合格上市的有关条款和内容。

在反馈意见当中,证监会还还要求小米详细解释说明优先股融资的来龙去脉。包括公司历次发行优先股的原因与具体方案,每次发行时点、对象、价格、数量、入账依据、对应估值依据、当次入股对赎回条款具体约定、赎回条款中关于估值条件约定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优先股资金使用情况,每期估值调整的时间、依据及对优先股会计核算的影响程度;章程中关于赎回权约定的原因、依据。

此外,证监会明确要求小米补充说明章程对赎回权约定中“合格上市”有关信息确定的考虑、依据及具体含义。

更关注未来的盈利能力

从依赖过去的盈利规模,到评估未来的盈利能力,是针对“独角兽”的新经济特征,所需要做出的审核理念上的改变。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不但直接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提出疑问,还从各个方面对小米的收入结构提出了要求。

小米近三年以来的财务数据显示,受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等项目影响,公司净利润持续为负。2015至2018年1季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6.27亿、4.92亿、-438.89亿、-70.27亿,各期末公司净资产分别为-867.14亿、-921.92亿、-1272.72亿、-1279.92亿。证监会要求小米方面,详细分析报告期各期盈利状况、财务状况,并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发展趋势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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