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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安全基础依然薄弱 今后将追究事故属地监管责任

2018-05-17 16:23:4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今后,出现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事故的,不仅相关企业要被追究责任,受到相应处罚,政府及有关部门也会被追究属地监管责任。

交通运输部日前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共同发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下称《规范》)。16日下午,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强;应急管理部副司长赵瑞华就《规范》进行了在线解读。

蔡团结介绍,2012年1月,为规范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从基础保障、安全职责、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动态监控、运输组织、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要求。

蔡团结说,《规范》是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工作准则,也是相关管理部门对道路客运企业进行安全监管的主要依据之一,对于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该说,随着《规范》的颁布实施,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道路客运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明显好转。

据统计,较大等级以上的道路客运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从2012年的119起、造成693人死亡,分别下降到2017年的44起、271人死亡,降幅分别超过60%。其中,重特大道路客运事故从2012年的16起、造成243人死亡,分别下降到2017年的6起、106人死亡,降幅也是双双超过60%。

蔡团结说,这些数据直观地反映了近几年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也很好地印证了《规范》的实施效果。道路客运行业是全国安全生产的重要行业,也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领域。近年来,虽然经过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的不懈努力,全国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趋好。但是,从当前全国各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来看,相比其他领域,道路客运行业依然是重特大事故高发领域,重特大道路客运事故依然时有发生,尤其是2017年呈现反弹,全年发生的8起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中,涉及客车事故6起,充分暴露出道路客运安全基础依然薄弱,仍然存在很多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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