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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新规允许“先建后补” 让农民群众提前受益

2018-05-10 15:10:4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将于6月1日起施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公路的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允许地方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让农民群众提前受益。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对记者表示,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2006年部第3号令进行了修订。《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为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2015年年初,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明确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目标,并明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更加注重与乡村振兴战略、与精准扶贫脱贫、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相协调,不能一味追求数量和规模的增长,确保“修一条路,带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发挥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效益。

交通运输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27.5万公里,99.24%的乡镇和98.34%的建制村通上了沥青路、水泥路,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分别达到99.1%和96.5%以上,城乡运输一体化水平接近80%,农村“出行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吴德金对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农村公路建设仍然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安全防护不足、建设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建设任务仍然较重,建设压力较大。

吴德金说,目前,个别地区农村公路特别是桥梁建设质量安全事故仍有发生,亟需转变建设理念,从只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转变,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建设转型发展。农村公路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多样,各地差异巨大。在保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各地应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标准,选择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这是处理好标准与经济、标准与环境问题的有效对策。

此外,农村公路建设要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从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实施等各环节,遵循生态环保的根本要求,促进农村公路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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