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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新规允许“先建后补” 让农民群众提前受益

2018-05-10 15:10:4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将于6月1日起施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公路的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允许地方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让农民群众提前受益。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对记者表示,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2006年部第3号令进行了修订。《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为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2015年年初,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明确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目标,并明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更加注重与乡村振兴战略、与精准扶贫脱贫、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相协调,不能一味追求数量和规模的增长,确保“修一条路,带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发挥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效益。

交通运输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27.5万公里,99.24%的乡镇和98.34%的建制村通上了沥青路、水泥路,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分别达到99.1%和96.5%以上,城乡运输一体化水平接近80%,农村“出行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吴德金对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农村公路建设仍然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安全防护不足、建设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建设任务仍然较重,建设压力较大。

吴德金说,目前,个别地区农村公路特别是桥梁建设质量安全事故仍有发生,亟需转变建设理念,从只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转变,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建设转型发展。农村公路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多样,各地差异巨大。在保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各地应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标准,选择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这是处理好标准与经济、标准与环境问题的有效对策。

此外,农村公路建设要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从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实施等各环节,遵循生态环保的根本要求,促进农村公路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吴德金介绍,《办法》首次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是村道的建设主体,解决了村道建设无据可依的问题。同时,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办法》提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实施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路基和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建设,并获得报酬。

“资金是保障农村公路建设有效实施的关键问题。”吴德金说,《办法》明确,要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列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同时增加了资源开发、金融支持、鼓励捐助捐款等筹措资金方式。在使用方式上提出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允许地方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让农民群众提前受益。

在2018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说,目前,我国农村公路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深度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问题更加突出,建设还需加强,“小康路上不让任何一个地方因交通而掉队。”

第一财经记者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2018年,交通运输部已将农村公路建设列为12件更贴近民生实事的第一件,即新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新增5000个建制村通硬化路,新增5000个建制村通客车。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介绍,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加快制定完善交通运输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督导地方抓紧解决农村公路“畅返不畅”的问题;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坚决打赢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战,加快完成剩余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推动交通建设项目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

吴春耕表示,交通运输部还将完善政策机制,优化中央投资政策,提高发展质量,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制度,扎实推动农村公路品质工程建设。同时强化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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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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