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近年来,我国诸多大中城市频繁发生严重的城市内涝灾害,城市的水生态环境引起外界广泛关注。
在5月9日召开的格兰富福州2018海绵城市及水生态交流峰会上,国际水务智库GWI联合丹麦格兰富公司联合发布的《2018中国海绵城市建设白皮书》(下称《白皮书》)显示,中国有62%的城市遭受内涝问题的侵害,一到雨季就容易陷入暴雨频发、内涝横行的窘境。数据显示,由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和社会损失逐年增加,2016年由于洪涝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高达3640亿人民币,相当于全国GDP的0.5%。
海绵城市蕴含万亿商机
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最快速的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率由2001年的38%提升到2017年的58.52%。《白皮书》指出,在享受城镇化红利的同时,城市的水生态环境也暴露出日益严重的三大核心挑战:水污染、水资源短缺、以及城市内涝灾害。传统的城市建设模式已经很难满足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为了系统性解地解决这些生态问题,海绵城市的理念应运而生。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其本质是传统城镇化建设方式的升级,实现城镇化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以解决城市内涝、水资源短缺、水污染等城市发展面临的挑战。
为有效解决城市内涝、水资源短缺及水污染严重的三大水生态环境挑战,并实现城镇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2015年,我国以试点的方式正式启动全国性的海绵城市建设。2015年4月,在由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联合开展的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评审中,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济南、武汉、厦门、鹤壁等排名在前的16座城市最终胜出,进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先行获得国家财政亿元支持,探路海绵城市建设。
次年4月,在经过严格的竞争性评审之后,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公布,北京、上海、天津、福州等14座城市入围。
根据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须达到吸收和再利用70%雨水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设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该目标要求。